第一章 建置沿革
夏末商初,商王成汤于今亳州市谯城区北境建都,后世称“南亳”。
商时,境内先后建有嵇国(故址位于今蒙城县境内),梅伯国(故址位于今谯城区十河镇梅城集)。
周初,境内置焦国,辖焦、夷二邑(焦邑故址在今亳州城内,夷邑故址在今谯城区城府境内)。
春秋初期,当地属陈国,境内有焦、夷二邑。周向往十五年(前637)秋,楚伐陈,取焦、夷二邑。周景王十二年(前533),楚迁许国于夷邑。周景王十七年(前528)楚平王筑谯城,改焦为谯。周敬王四十一年(前479)楚灭陈,谯、夷二邑改属楚。
秦王政二十四年(前233),秦灭楚,在当地置谯县,隶泗水郡,后又改隶砀郡。
西汉,境内置谯县、城父县、隶沛郡。新天凤元年(公元14),王莽改谯县为延成亭,隶吾符(原沛郡)。后又改名为谯。
东汉,建武十八年(42),豫州刺史治于谯县,谯县隶豫州沛国。时谯并辖酂县(今河南县永城市酇城)。城父县改隶汝南郡。章和三年(89),设思善县(故址在今谯城区古城镇境内)。建安二十年(219)正月,分沛国立谯郡,治谯县;辖谯、城父、酇、山桑(今蒙城县境内)、龙亢(今怀远县龙亢集)、蕲(今宿州市境内)、銍(今濉溪县境内)等7县。
三国魏黄初二年(221),改谯郡为都,与长安、许昌、洛阳、邺并称五都;辖谯、苦、酇、宋(今太和县倪丘)、銍、蕲、相(今淮北市境内)、虹(今五河县西)、洨(今固镇东)、城父、山桑、符离(今宿州市境内)、竹邑(今宿州市境内)、龙亢、萧(今萧县境内)等15县。
晋,当地改称谯国,治谯县。咸康四年(338)在谯县侨置陈留郡小黄县,自此谯县又被称小黄县。
南北朝时期。宋永初元年(420),当地置谯郡,治小黄,并改城父县为浚仪县。谯郡辖小黄、浚仪、蒙县(今蒙城县境内)、宁陵(河南省宁陵县)。北魏太和十六年(492),于境内置陈留郡,治小黄;辖小黄、浚仪、谷阳。同期北魏在境内置涡阳县(故址在今蒙城县境内),北魏景明中置涡阳郡、孝昌中废。北魏正始四年(507)置南兖州,治小黄,辖谯、陈留、梁、下蔡、北梁、沛、马头七郡二十一县。南朝梁中大通四年(532),梁改南兖州为谯州。后东魏复南兖州建置、治谯。北齐代东魏后,建置因之。北周建德六年(577),北齐亡,当地属北周,北周于南兖州设总管府,治小黄县。北周大象元年(579),因其地古为商汤南亳故地,遂改南兖州为亳州,兼置陈留郡,治小黄县。
隋开皇元年(581)废总管府与陈留郡。十六年(596)析小黄县一部置梅城县(治所在今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梅城集)。开皇十六年,置肥水县(今蒙城县),大业复名山桑先隶谯郡。大业三年(607),改小黄县为谯县,撤梅城县,县辖地并入谯县;改亳州为谯郡;辖谯、城父、山桑、临涣、永城、酇县、谷阳七县。
唐武德二年(619),王世充于城父置成州。武德三年(620),于境内鲁丘堡(今利辛县张村镇)置文州,并置药城县。武德四年(621),改谯郡为亳州,改成州为城父县,废文州为文成县,废药城县。武德五年(622)在亳州置总管府,辖谯、宋、颍、北荆、沈、亳等六州。七年,改亳州总管府为都督府,废文成县入城父县。开元元年(713),把全国地位重要,经济繁荣的州定为“望”,亳州为全国十望之一。天宝元年(742)二月,改亳州为谯郡;辖谯城父、真源、临涣、永城、鹿邑、蒙城八县。乾元元年(758),改谯郡为亳州,辖县不变,隶淮西节度使。上元二年(763)改为滑节度使。大历七年(772),改滑亳节度使为永平节度使。建中二年(781),置宣武军节度使,谯县为驻地。天佑二年(905),改城父县为焦夷县。
五代时期,后梁开平二年(908),改焦夷为夷父,后唐复城父。五代时,亳州先后置宣武军、防御州、团练州,均驻于谯县。
北宋,亳州初属槐南路,后属淮南东路。大中祥符七年(1014)亳州升为集庆军,置节度使。南宋建炎三年(1129),亳州为金地,隶南京路,辖谯、城父、鹿邑、卫真、永城、六县及双沟、谷阳、郸城、酇阳、保安五镇。金灭后,亳州复归南宋。
元,至元八年(1271)隶归德府;辖谯、城父、酇、鹿邑、卫真、谷熟。旋以民户稀少,并城父入谯,卫真入鹿邑,谷熟入睢阳,酇入永城,后又置城父县,亳州辖谯、城父、鹿邑三县。元至正十五年(1355)刘福通起兵反元,在亳州拥韩林儿称帝,称小明王,立国号大宋,建元龙凤,都亳州。
明洪武初,废谯县、城父县,隶河南归德府。六年(1373),改亳州为亳县,隶凤阳府颍州。弘治九年(1496),改亳县为亳州,隶凤阳府。
清初,亳州隶江南省凤阳府。康熙六年(1667),亳州隶安徽布政使司。雍正二年(1724),亳州升为直隶州,辖太和、蒙城二县。雍正十三年(1735),亳州降为散州,不辖县,隶颍州府。同治三年(1864),析亳州、蒙城、宿州、阜阳各一部置涡阳县,隶颍州。
民国元年(1912),改亳州为亳县,隶安徽省风颖六泗道(后改名为淮泗道)。民国28年(1939)4月底,日本侵华军占领亳县城,县政府南迁高公庙、古城等地。翌年4月,中国共产党在亳县观堂、刘集、泥店等地,建立人民抗日政府涡北办事处;后改称亳县抗日民主政府。抗战胜利后,境内两种政权并存,国民党设置的政权有亳县、涡阳、蒙城县政府,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先后建立雪(永)商亳,商亳鹿柘、鹿亳太(亳县)、雪涡、涡亳、宿蒙、阚疃等边区县级府。民国37年(1948)8月,中共豫皖苏二地委,设亳州市辖城关及郊区。同月,中共豫皖苏六地委设涡阳县。民国38年(1949)2月,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恢复原建制的指导,境内亳县、涡阳、蒙城,撤销各边区县市,恢复原建制,隶阜阳专署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49年10月,国务院决定设利辛县,以阜阳、涡阳、蒙城、凤台四个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利辛县的行政区域。隶阜阳专区。1986年3月21日,国务院撤销亳县,设立亳州市(县级),以原亳县的行政区域为亳州市的行政区域,隶安徽省阜阳行署。1998年2月,亳州市(县级)由安徽省直接管辖。2000年5月21日,经国务院批准,设立地级亳州市,辖谯城区(原县级亳州市)、涡阳县、蒙城县、利辛县,隶安徽省。